淄博市图书馆图书捐赠办法 本文章访问量:次访问
发布时间:2014-06-09 15:51:00
为了扩大馆藏文献收集,淄博市图书馆欢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赠图书。
近年来我馆收到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捐赠图书,特别是一些知名专家学者捐赠了他们多年潜心研究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手稿,这对我馆馆藏文献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读者,有着特殊意义,全馆职工及各界读者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更好地做好接收捐赠图书的工作,现将有关捐赠办法公布如下:
1、公开及非公开编辑出版的图书,特别是图书内容涉及我市市情市貌,反映我市改革开放以来有关取得重要成果的地方文献资料,包括:史志、人名录、单位纪念册、族谱、历史沿革、风土人情等。
2、所赠书籍应为有一定参考利用价值及收藏价值、本馆尚未收藏,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
3、所赠书籍应保存完好,品相适中;
4、长期收藏的同一书籍复本不超过4册,捐赠图书适量为宜。
5、下列图书本馆不予收藏,敬请谅解:
(1)违反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
(2)内容低下,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图书。
(3)涂抹、水渍及破损,已不能使用的图书。
(4)内容失效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图书。
6、所捐赠图书一经收藏,将并不定期在我馆网站公布。
7、所赠图书,我馆一经接收,其所有权归我馆所有,图书馆有权在不通知捐赠者的情况下对不符合收藏要求的图书进行处理,并按图书馆相关程序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内容过于陈旧的、破损严重的的捐赠图书进行藏书剔旧。
8、请捐赠图书的单位和个人留下姓名、地址、邮编、联系方式,方便沟通。
9、捐赠咨询
为了使捐赠图书符合图书馆的馆藏需求,避免图书馆复本量过大或是重复捐赠,捐赠者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图书馆接收部门取得联系:
联系方式: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437号
邮 编:255000
图书馆采编部
电话联系: 3886209
电子邮件联系:捐赠人可下载规范格式,将所捐赠图书的书名、著者姓名、出版社、ISBN号、捐赠册数、个人电话等基本信息发到zbtsgcb@163.com,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回复,联系捐赠事宜。